中山一院关于对2017级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进行第一学年考核的通知

2018-08-29

各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及所属教研室:

    根据《中山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试行办法》要求,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(以下简称:直博生)入学第一学年为考察期。考察期内,导师及培养单位应对直博生的素质、能力进行全面考察,对其是否适合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予以确认。

学号姓名专业名称导师姓名
17111096彭月明外科学区景松
17111094聂蔚健外科学王长希
17111093潘绎晖外科学罗俊航
17111085廖智恒外科学苏培强
17111069杨嘉怡内科学余学清
17111042崔资凤妇产科学胡争
17111039林金福神经病学张成

    请2017级直博生于9月4日前填写《中山大学  级直博生第一学年考核表》(附件1)交至研究生科(后勤楼501,内线8848),流程为:教务员栏目由本人填写课程和成绩由研究生科尹老师签字,研工办栏目由研究生科王书记签字,导师意见需特别注明是否有“抄袭、剽窃他人成果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”。研究生科审核后通知教研室为其组织考核。

    各教研室组织包括导师在内的学科考核小组(3-5人,成员原则上为博导),对本专业2014级直博生的素质、能力进行全面考察。于9月5日前报送考核小组成员、时间(9月12日前)、地点等至研究生科(见回执模板),并通知直博生本人考试时间地点。于9月12日前完成考核并报送《中山大学  级直博生第一学年考核表》及相关全部考核原始记录文件至研究生科。

对于不适合攻读博士学位的直博生,适合作为硕士研究生继续培养的,可转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(此类情况应严格控制);不适合继续培养的,按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予以退学处理。

其中,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宜作为博士研究生继续培养:

1、违反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及学校规章制度,受学校纪律处分;

2、考试作弊或有抄袭、剽窃他人成果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;

3、必修课考试不合格或选修课考试不及格。

有上述1、2条行为者,不适合继续培养,应按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;有上述第3条情况者,在不违反《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业考核管理规定》中硕士研究生学业考核有关规定的情况下,如果适合作为硕士研究生继续培养的,可转为硕士研究生继续培养。

    请相关培养单位于9月19日前将《中山大学   级直博生第一学年考核表》(附件1)和《中山大学   级直博生第一学年考核结果汇总表》(附件2)报研究生院207室。

获得“优生优培”计划资助的2017级直博生,不需要参加“直博生第一学年考察”。

附件下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