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山一院关于对2017级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进行第一学年考核的通知
各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及所属教研室:
根据《中山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试行办法》要求,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(以下简称:直博生)入学第一学年为考察期。考察期内,导师及培养单位应对直博生的素质、能力进行全面考察,对其是否适合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予以确认。
学号 | 姓名 | 专业名称 | 导师姓名 |
17111096 | 彭月明 | 外科学 | 区景松 |
17111094 | 聂蔚健 | 外科学 | 王长希 |
17111093 | 潘绎晖 | 外科学 | 罗俊航 |
17111085 | 廖智恒 | 外科学 | 苏培强 |
17111069 | 杨嘉怡 | 内科学 | 余学清 |
17111042 | 崔资凤 | 妇产科学 | 胡争 |
17111039 | 林金福 | 神经病学 | 张成 |
请2017级直博生于9月4日前填写《中山大学 级直博生第一学年考核表》(附件1)交至研究生科(后勤楼501,内线8848),流程为:教务员栏目由本人填写课程和成绩由研究生科尹老师签字,研工办栏目由研究生科王书记签字,导师意见需特别注明是否有“抄袭、剽窃他人成果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”。研究生科审核后通知教研室为其组织考核。
各教研室组织包括导师在内的学科考核小组(3-5人,成员原则上为博导),对本专业2014级直博生的素质、能力进行全面考察。于9月5日前报送考核小组成员、时间(9月12日前)、地点等至研究生科(见回执模板),并通知直博生本人考试时间地点。于9月12日前完成考核并报送《中山大学 级直博生第一学年考核表》及相关全部考核原始记录文件至研究生科。
对于不适合攻读博士学位的直博生,适合作为硕士研究生继续培养的,可转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(此类情况应严格控制);不适合继续培养的,按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予以退学处理。
其中,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宜作为博士研究生继续培养:
1、违反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及学校规章制度,受学校纪律处分;
2、考试作弊或有抄袭、剽窃他人成果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;
3、必修课考试不合格或选修课考试不及格。
有上述1、2条行为者,不适合继续培养,应按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;有上述第3条情况者,在不违反《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业考核管理规定》中硕士研究生学业考核有关规定的情况下,如果适合作为硕士研究生继续培养的,可转为硕士研究生继续培养。
请相关培养单位于9月19日前将《中山大学 级直博生第一学年考核表》(附件1)和《中山大学 级直博生第一学年考核结果汇总表》(附件2)报研究生院207室。
获得“优生优培”计划资助的2017级直博生,不需要参加“直博生第一学年考察”。